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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:累计债券余额(发行公司债券)

发布时间:2024-08-10 13:32:16编辑:景倩柔来源:

导读 今天小编岚岚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:累计债券余额,发行公司债券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...

今天小编岚岚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:累计债券余额,发行公司债券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,同时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,使发行债券的公司能够有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,因而发行公司债券,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  1.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,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。

2、  2.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。

3、  3.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。

4、  4.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

5、  5.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。

6、  6.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7、  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,必须用于批准发行时所确定的用途,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。

8、这是发行公司债券的一项重要条件,目的在于正确、有效地使用筹集到的资金,保持和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,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。

9、  发行公司债券后,能保持发债条件并获得投资者信任的,可以再次发行公司债券,这对公司的筹集资金是有益的。

10、如果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未能取得投资者的信任,并有不利于债权人行为的,则其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要受到限制。

11、因此,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:  1.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。

12、  2.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,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。
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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